9月10日,区法院与区税务局举行签约仪式,签订《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、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涉税司法协作备忘录》。区税务局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王小勇,区法院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申明宏,区税务局副局长徐宏出席签约仪式。区税务局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王小勇与区法院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签订备忘录。 区法院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申明宏表示,民间借贷案件及不动产司法拍卖活动均涉及大量税源,但由于以往税源信息不对称,造成税收征收盲区,导致税款流失现象时有发生。为严格落实税法要求,规范司法案件中的涉税事项处理,加强司法与税收执法协作,双方经调研协商后签订了《备忘录》。《备忘录》就涉税司法协作机制的范围、内容、流程进行了规范,同时对民间借贷纠纷利息征税、不动产司法拍卖税收协作事项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。此次涉税司法协作具有重要意义。对法院而言,对民间借贷利息征税,出借人出于利益的权衡,可能会选择非诉途径解决纠纷,将缓解法官的办案压力,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“套路贷”虚假诉讼的产生。 区税务局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王小勇表示,在大数据时代,第三方信息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日益突出,而区法院审理的破产清算、资产拍卖抵债、债务重组、民间借贷等经济纠纷案件中的涉税信息,是税务部门宝贵、有效的征管资源。作为省内税务系统首家正式开展涉税司法协作的先行单位,刚刚签署的《涉税司法协作备忘录》,打通了协作通道,确定了协作模式,形成了协作链条,为双方下阶段联合控管、通力协作打下了坚实基础。 双方共同表示,要以此次签约为契机,围绕形成共识、统筹安排、循序渐进的总体要求和聚同化异、求同存异、互促共赢的目标,不断创新协作方式,持续完善协作模式,共同扩大协作成果,全力开创涉税司法协作工作新局面。 签约仪式后,双方还就司法协作的相关细节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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