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内容来源:微泰州 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报
1月28日,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,我市确诊新增2 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。 我市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中,海陵区、姜堰区各1例,均为武汉输入性病例。 患者一,女,49岁,南通人,有武汉旅居史,近期途经泰州。目前患者已收治在泰州市人民医院南院进行隔离治疗,患者体征平稳。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。 患者二,女,19岁,姜堰人,父母有武汉旅居史。目前患者已收治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,患者体征平稳。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。 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,从湖北地区来泰的人员必须主动到所在街道、社区登记,必须居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,期间如有发热症状必须由120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留验筛查。目前正处于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,请广大市民注意个人卫生,尽量避免到人群集中地方和空气不畅通的公共场所,若出现发热等症状,应佩戴防护口罩,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。
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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