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严控人员聚集持续做好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告 (第16号)
当前,疫情防控形势进入最吃劲的阶段,为严控人员聚集,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 1、疫情未解除前,所有居民要继续坚持非必需不出门,自觉做到不走亲访友、不相互串门、不四处闲逛、不扎堆聊天,不聚集打牌、打麻将、下棋,不聚集开展健身、家庭聚餐、跳广场舞等活动。确需出门的要全程佩戴口罩,首选步行、骑车或自驾车;乘坐公共交通,必须严格执行乘车规定,并切实减少在公共场所的逗留时间。 2、已经复产复业的经营场所特别是商业综合体(商场)、超市、农贸市场等,要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,安排专人疏导顾客,合理控制人员流量,禁止举办促销、展销等可能引起人员聚集的各类营销活动。 3、农家宴“红事”停办、“白事”从简,参加白事人数必须控制在2桌以内,组织者必须提前报村(社区)备案,并全程做好参加人员的防护工作。 4、鼓励商业场所推广使用线上交易,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;餐饮服务单位严禁“堂食”。 5、城区主次干道、学校、市场周边、广场、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,严禁摆摊设点、占道经营。经批准设置的便民疏导点的经营者,应持有所属社区(村)健康证明,并严格遵守限时、定点、定位的管理要求,规范经营,保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,对不服从管理的将按规定取消其经营资格。 6、各镇街要采取网格化巡逻等有效方式,加大对居民聚集行为的劝阻力度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,对拒不服从防控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。对阻碍部门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,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惩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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