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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重庆南岸区龙门浩派出所接辖区一位理发师李某报警,称自己被顾客推搡受了皮外伤,而自己的头发还被这位顾客给“修理”了。
接警后,民警对警情迅速进行调查。原来,顾客陈某到店理发,可理完后李某对自己的发型很不满意。随后双方发生了口头争执,陈某进而开始动手对李某进行推搡。由于两人身形悬殊,李某无力反抗,最后陈某一把将李某按在椅子上,用理发器在其头上一通乱剃后才心满意足的离开理发店。
经调查,民警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,已对陈某处以治安拘留的处罚。民警提示:请市民遇事绪莫冲动,学会管理控制情绪,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,莫要做出伤害他人的过激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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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元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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