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9日上午,家住泰州姜堰区娄庄镇的王某(男,45岁)迫于公安机关压力,主动到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娄庄派出所投案自首,如实交待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,并退还了全部违法所得。 王某受审 2019年9月初,姜堰区娄庄某企业业主陈某到娄庄派出所反映,该村村民王某2015年以来以该企业存在环保污染问题为由,多次敲诈勒索陈某人民币数千元。接到报案后,娄庄派出所高度重视,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取证工作。 据陈某反映,2003年以来,其一直在该镇放牛村创办企业,刚开始从事阀门生产,后来改行为铸造行业。2010年开始,其为了处理好与周边邻居的关系,每年春节都会为周边的老百姓准备一些“年货”。2014年春节前陈某也跟往常一样为周边老百姓每户准备了一箱酒,可是王某却将酒给退了回来,并且反问:“是不是打发要饭的?” 当时陈某忙于过春节,也没有在意这件事。可是到了2015年4月份,王某就以该厂存在噪音为由不准其夜间生产,刚开始也只是上门小打小闹,没有想到没过几天环保部门的人上门进行检查,才知道是有人举报。好在王某一直守法经营,但考虑到企业生产效益尚可,为了息事宁人陈某就答应每年补偿王某“营养费”2000元。可2017年后,陈某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困难,也就没有按时支付“营养费”。而王某只要拿不到钱就不停地拨打12369环保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举报。 2019年8月份,王某多次举报并发短信、打电话对李某进行骚扰。时值全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时期,陈某终于鼓足了勇气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。 经过近1个月的调查取证,公安机关基本查清了王某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, 10月9日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据王某交待,以前他一直在外地打工,2014年底开始到姜堰打工,知道陈某每年春节给周边的老百姓送一箱酒就是想与群众处好关系,企业环保方面一定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问题。然而100多元的一箱酒,王某根本就看不上眼,从而动起了歪脑筋,企图采用恶意举报投诉的方法获取更大的利益。 面对公安民警的审讯,王某真的是后悔不已,没有想到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,自己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。目前,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,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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