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擅自复工并导致严重后果,靖江警方拘留4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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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泰州

发表于 2020-2-11 17:32:1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当前,疫情防控形势越发严峻,全国各地均采取管控措施,各省也纷纷发出关于延退企业复工的通知知。2020年1月28日,靖江政府就发出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,要求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。就在这
样的当口,有些企业却无视相关通知,擅自复工。
2020年2月9日(农历正月十六),在靖江季市镇花家村在建粮食烘干房内发生了一起安全重大事放,施工现场一男子被正在搬运的钢柱砸中,血流满地,受伤人员在送医抢救无效身亡。

据了解,事故发生的在建粮食烘干房负责人严某,2019年购置一批钢结构,并在2020年1月与工程承包商刘某签订合同,建设近2000平方钢结构厂房,而后刘某又将工程分别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,死者冯某所在的工程队就是负责此次厂房的钢结构吊运工作。
尽管国家明文禁止提前施工,但在严某不断催促之下,安装钢结构的工程队9日正式开工了。结果竟然就发生了这样的惨剧!具体情况以相关部门调查为准!




2月9日,严某(男,54岁,孤山人)、徐某其(男,52岁,斜桥人)、刘某(男,51岁,孤山人)、徐某兵(男,46岁,西来人)等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,擅自组织人员施工,并导致严重后果。


严某等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、命令,构成违法。2月10日,我市警方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50条之规定,依法对严某等4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,并处罚款500元。后续其他工作正在进行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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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元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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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泰州

发表于 2020-2-11 17:32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好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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